李連杰37歲立遺囑有何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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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連杰37歲立遺囑有何隱情?
來源:未知 作者:朱方清
“天有不惻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面對風雨飄搖的人生,有時需要做好最壞的打算,替自己和家人考慮得長遠一些,於是提前立下遺囑不失爲一種正常的選擇,既屬未雨綢繆的明智之舉,也稱得上一種有責任心的表現。
但通常來講,做出上述選擇的人往往是遇到一些現實的問題或困擾,比如年邁體弱、身體有疾、預感來日無多之類。然而李連杰近日做客《魯豫有約》曝光自己的家庭生活時透露,他在10年前就已寫好了遺書。對於女兒的未來也有妥善安排,即使女兒找的男朋友不行,“我都爲她留好後路了,我設計了一個辦法,讓她還可以領工資。”李連杰還說,“當然我們害怕出一些事,比如海嘯,所以都預備好。”7月4日《華商報》)
1963年出生的李連杰,10年前年僅37歲,可謂風華正茂,春風得意。令人困惑的是,那時的他怎麼會想到要立下遺囑的呢?尤其李連杰又是習武之人,身體條件優於常人。雖然1986年李連杰經歷過一回重病,數月不能進食,靠輸液維持生命,被診斷爲胃部移動壓住了毛細血管,後經專業醫生的按摩才漸漸康復;但是在此前後李連杰的身體素質相當優越,無論銀幕形象還是在生活中的表現都生龍活虎,卻是不爭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