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我最好的一場戲_勵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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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我最好的一場戲
母親與父親離異那一年,我才7歲。我和姐姐周文姬、妹妹周星霞一同判給了母親淩寶兒。在1968年的香港,母親帶著我們3個孩子討生活,其艱難可想而知。 為了維持生活,母親一人打了兩份工。我們幾個都特別乖巧懂事,這讓母親很寬慰。尤其是我,由於成績十分優秀,最得母親鍾愛。
那時我們3個孩子都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所以不管多麼困難,每個星期,母親都要稱點肉或買尾魚給我們加餐。每當吃這些豐盛的“大餐”時,菜一上桌,我就把菜 端到自己的身邊,專挑好的吃。姐姐妹妹卻懂事得很,從不和我爭。但是我的飯量很小,吃了兩塊就吃不下去了。然後,我就開始胡鬧,總還要揀兩塊,放到嘴裡嚼 兩下,再吐到碟子裡。我嚼過了的,姐姐妹妹哪還肯吃啊!
為了不浪費,母親只好自己吃。為這事母親沒少批評我,但是一點作用都沒有。好在我別的方面表現都很好,日子久了,母親就隨我了。小孩子嘛,哪有不頑皮的呢?
可是有一次,母親真的生氣了,並狠狠地教訓了我一頓。那一次,母親兩個月沒發工資了,好不容易從娘家弄來了一些錢,買了幾隻雞腿,燒得金黃噴香。菜剛上 桌,我就小猴似的爬上桌,一邊用手抓起一隻雞腿啃,一邊沖著姐姐妹妹做鬼臉。一不小心,手一滑,雞腿掉地上了,沾滿了塵土,落在了一攤雞屎旁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