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田義莊的歷史故事
文章分類: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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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以後屬於某一宗族所共有的土地。族田分兩種,一種是由一個家族撥出一部分土地,徵收地租,專作該家族祭祖開支的祭祀田,也叫祭產、祀田。這種祭祀田一般數量不大,但極爲普遍。一種是由族內爲官者、殷富者捐置或合夥捐置,用以接濟貧窮,賑恤孤寡及協濟族人讀書應試的贍族田。這類族田又稱義田、義莊。義莊原指掌管族田及租米分配的機構,後來不加區別,義莊和贍族田成爲一個族姓土地的通稱。
族田義莊創始於北宋范仲淹。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范仲淹在蘇州長洲、吳縣置田十餘頃,將每年所得租米,供給各房族人衣食、婚嫁和喪葬之用,始稱“義莊”。范仲淹親定規矩十三條,規定各房五歲以下男女,每人每天給白米一升;冬衣每人一匹,五到十歲減半。族人嫁娶、喪葬,則分等發給現錢。在以後續定規矩中,又規定義莊的經濟管理有相對的獨立性:尊長不得干預義莊掌管人依規辦事;族人不得借用義莊的人力、車、船和器用,不得租佃義田,不得私自將義宅屋舍兌賃典當,不得佔居會聚義倉。義莊不得典買本族族人土地。南宋時,範氏義莊田產逐漸增多。宋寧宗時,族人購置田產,另置“小莊”,以補義莊的不足。宋理宗趙昀時,義莊田產達三千多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