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國的創建者
文章分類: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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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河三角洲西部、面臨阿拉伯海的漁港卡拉奇,在夜色的籠罩中,進入了夢鄉。一個皮革商人的家中,一位少年用紙板遮住油燈,獨自靜靜地讀着書。母親披着衣服,推開門。“孩子,時間很晚了,像你這樣用功,會把身體弄壞的。”少年一邊繼續看書,一邊回答說:“媽媽,沒關係,如果我現在不用功,將來就會一事無成啊。”
這位勤奮刻苦、胸懷大志的少年就是後來任巴基斯坦自治領首任總督,以畢生精力創建了巴基斯坦國的民族獨立運動領袖穆罕默德·阿里·真納。
16歲那年,真納中學畢業。經一個在卡拉奇當經紀人的英國人的幫助,真納進入英國倫敦林肯律師學院攻讀法律。天資聰穎,刻苦用功的真納,兩年時間就學完了全部課程。林肯律師學院是倫敦有授予律師資格的四所大學之一。但按規定,只能給在倫敦住滿四年的人授予律師資格。真納只得又在倫敦呆了兩年。
1896年,20歲的真納取得高級律師資格回到故鄉。不久後,又去孟買創辦了律師事務所。非凡的辨才和淵博的學識使真納很快名聲鵲起。一旦掌握案情,在法庭上誰也辯不過他。有時甚至對法官,他也尖銳地反駁。一次,一位法官輕蔑地對他說:“真納先生,說話大聲些,我們聽不見你說的話。”真納回答說:“我是律師不是演員!”過了一會,那法官又對他提出了同樣的問題,他不客氣地回敬到:“您把前面的那堆書挪開,就會聽見我說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