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金”的由來
文章分類: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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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12月10日下午4時30分,在瑞典王國首都斯德哥爾摩的音樂廳內,舉行了一次世界性盛會。在這次盛會中,由瑞典科學院等機構推薦的物理、化學、醫藥學、文學、和平等方面的傑出人才,接受“諾貝爾基金會”頒發的榮譽證書和鉅額獎金,以表彰他們對社會和人類的傑出貢獻。
在音樂聲中,這些來自不同國別的優秀科學家、文學家和社會活動家由獎金基金會成員的陪同,邁步進入大廳。音樂廳內頓時爆發出雷鳴般掌聲,人們不僅對這些優秀人才表示崇敬,更重要的是紀念瑞典著名的科學家阿爾弗列德·伯裏哈德·諾貝爾。授獎儀式開始先是由基金會主席用瑞典話介紹得獎者在科學或文學上的成就。緊接着,便是得獎者用本國語言致答詞,然後是頒發榮譽證書和金質獎章。
最後,由瑞典國王親臨致詞,向得獎者祝福,授獎儀式到此結束。第二天,得獎者領取一筆鉅額獎金,作爲對他傑出成就的獎勵。這些獎金就是由諾貝爾的遺產,大約200萬英鎊作爲基金,以每年的利息提供的。
從此,諾貝爾獎金就產生了。那麼,爲什麼諾貝爾要把這些遺產捐獻出來?他又是怎樣積累這麼多財富呢?事情還得從頭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