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格言_名人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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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格言
1、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孟德斯鳩
2、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孟德斯鳩
3、支配和統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專制政府中是永遠高舉著君主的鐵拳,但是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這就是美德。——孟德斯鳩
4、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聰明的結晶,包括一切社會思想和道德。——柏拉圖
5、沒有絕對的平等,也沒有絕對的權力。人在天性上類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類。——巴爾扎克
6、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7、如果說就某特定國度的特定時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麼把它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考察,法治社會的法律又是一種永恆的理性對話過程。它是一種“對話”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種不同的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獲得產生、變更與發展;它是一種“理性”retional)對話,乃是指這種對話在本質上是一種平和而非暴力的說理過程。——張千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