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自己”活在別人身上(1)
文章分類:處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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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患有先天性心臟病,襄樊少女張婷被推到了生死邊緣。在得知家裏無力承擔換心的醫療費用之後,15歲的張婷決定放棄治療。一天,張婷無意中在報紙上看到一篇報道,裏面提到廣州一名婦女腦死亡後捐出5個器官,挽救了好幾個人的生命。這篇報道讓張婷萌發了死後捐獻遺體器官的念頭。爲了讓父母不反對自己這樣做,她故意把話說得很容易讓他們接受:“我的器官活在別人身上,不就代表我還活着嗎?”父母被她的這個決定驚呆了,但卻認爲她說得有道理。
張婷在父親的陪同下,來到一家志願捐獻遺體登記站,親手簽署了遺體捐獻意向書。具體辦理此事的人,被她如此純樸的愛心深深感動,於是把這個消息透露給媒體。張婷捐贈遺體一事見報後,社會反響強烈,各界熱心人士紛紛向張婷伸出援助之手。經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張婷得到了30餘萬元的愛心捐款。她的換心術也很成功。她不僅至今活得挺好,而且她還決心以優異的成績考上北京大學。
張婷想讓自己的器官活在別人的身上,結果是別人的器官活在了她的身上———活在了她的身上,也就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