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中雙方應該保持的距離(1)
文章分類:處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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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在你身邊,你卻不知道我愛你;而是兩個明明相愛的人,卻不能在一起長相廝守。究竟我們之間的距離有多遠?往往是,太近的距離,少點神祕;太遙遠的距離,又容易相忘。那麼在情感的道路上我們應該保持怎樣的距離纔算完美呢?
在刀耕火種時期、在我們的祖父母時代,人們常常將“打碎一個你、打碎一個我,再重捏在一起,從此後,你中有了我、我中有了你”當作愛情篤深的標誌。
可是,這種“藤纏樹,樹戀藤”的“二合一愛情”到了現代社會,卻難免令伴侶間感到牽絆過緊、神疲心累、日久生厭,甚至,讓人生出“逃出圍城放放風”的念頭。
其實距離不光是和愛情有關,就連與親人和朋友之間也同樣需要保持剛剛好的距離。心理學家認爲,人際交往中雙方所保持的空間距離是人際關係的表現;研究發現,親密關係(父母和子女、情人、夫妻間)的距離爲18英寸,個人關係(朋友、熟人間)的距離一般爲1.5-4英尺,社會關係(一般認識者之間)一般爲4-12英尺,公共關係(陌生人、上下級之間)的距離爲12-25英尺。其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