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有四種話不可取(1)
文章分類:處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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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話說出來,才能讓別人知道我們心中的想法,而方便彼此的溝通。但是,說話有說話的藝術,說得不好反而傷感情。好話固然能讓人產生信心,是一種助緣,但無心之語也會釀成災禍。如《華嚴經》裏提到的粗獷語、苦他語、令他瞋恨語、如火燒心語、怨結語、熱惱語等,都是“能壞自身他身語”,因此,人與人之間,有四種話不足取:
第一、譁衆取寵的話不取:有時候一句話說出來了,雖然一時之間能讓大家覺得興奮,但實際上卻只能取悅人於一時。像現今臺灣政壇以作秀的態度來問政,即是一例。事實證明,這種顛倒浮誇的言論,終究無法長久取得大家的信賴和支持。
第二、舉止輕慢的話不取:我們做人處事,話不可說盡,勢不可用盡,凡事要爲自己和他人留個餘地。有的人做事靈巧,不但動作快速,腦筋反應也快速,很容易不經意就說出傲慢犀利的傷人言詞,讓別人聽了不舒服。這種語言如同一把利斧,傷了別人,自己也得不到好處。
第三、危言聳聽的話不取:有些人懷有“唯恐天下不亂”的不健康心態,像過去有人揚言世界末日即將來臨,但直到現在,地球還是完好無恙;SARS期間,媒體報導太過於聳動,引起社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