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的人際關係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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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蓋茨創立微軟公司的時候,只是一個無名小卒,但是在他20歲的時候,籤到了一份大單。假如把營銷比喻成釣魚的話,他一開始就釣了一條大鯨魚。
讓我們來領略一下比爾·蓋茨的人際關係法則。
第一,利用自己親人的人脈資源。
他20歲時籤到了第一份合約,這份合約是跟當時全世界第一強電腦公司IBM籤的。
當時,他還是位在讀書的學生,沒有太多的人脈資源,比爾·蓋茨之所以可以簽到這份合約,是因爲中間有一箇中介人比爾·蓋茨的母親,IBM的董事會董事,介紹兒子認識董事長。假如當初比爾·蓋茨沒有簽到IBM這個單,他今天絕對不可能擁有幾百億美元的個人資產。
第二,利用合作伙伴的人脈資源。
比爾·蓋茨最重要的合夥人保羅·艾倫及史蒂芬不僅爲微軟貢獻他們的聰明才智,也貢獻他們的人脈資源。
第三,發展國外的,讓他們去調查國外的市場,以及開拓國外市場。